我院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环境科学研究 围绕全市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基础性、综合性、战略性环境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工作,为政府的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包括各类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污染防治规划、总量控制规划、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等的研究与制定以及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2.环境影响评价 承担建设项目及区域开发、有关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业务范围涉及交通运输、冶金机电、农林水利、社会区域等方面。
3.环境工程设计 我院拥有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废水)乙级设计证书(国环设乙字第030043号)以及市环保局颁发的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资格证书。目前我院的环境工程设计业务是全力推动人工湿地技术在水环境综合整治、水体修复、景观用水、生态补水方面的应用,不仅为改善和提高我市水环境质量取得了效益,而且业务范围已覆盖了国内多个城市。我院的“高效复合垂直流人工湿地系统水质净化技术”获得了专利、树立了品牌、扩大了影响、做出了特色、收到了效果。
4.污染治理设施运营 我院取得了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国环运营证0691),可以承担生活污水甲级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业务。
5.建设项目环境监理 遵照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根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开展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监督审核工作。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开展相关调查,主要包括建设项目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以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等,并就调查结果撰写相关的技术文件。